Written by: 吳查理
本週(2015.06)為大家更新兩則關於搜尋引擎與人權的相關消息。
本週(2015.06)為大家更新兩則關於搜尋引擎與人權的相關消息。
分手後,前任情人復仇式張貼的性愛影片、相片,Google將提供申請表單,未來將可自Google的搜尋引擎中移除。
恭喜老爺,賀喜夫人,你主演的愛情動作片安全了!
Google公共政策部落格於上週(2015.06.19)宣布,接下來幾週,Google將推出一個線上表單,讓復仇式性愛紀錄的受害者提出申請,Google將會把這些搜尋結果從Google search engine中移除。
雖然Google沒有厲害到把對方網站的檔案下架,但至少未來的交往對象(或未來老闆)上Google偷窺搜尋你的名字時,不會看到那些不堪回首的性愛紀錄囉~
表單連結將在近期釋出於Google公共政策部落格的貼文裡,有這個需求的朋友們(咳…),請密切注意這則貼文(如果你懶得follow它,我們也會更新在這篇文章裡面。那就…密切注意這裡吧!)
「被遺忘的權利」在俄國將以最嚴格的標準執行
繼去年歐盟通過「被遺忘的權利」(Right to Be Forgotten, RtBF),裁決認可個人有權利要求Google、Yahoo、與Bing的搜尋引擎移除與個人相關的連結,以保障隱私,俄國則是逐漸步上中國的後塵,除了用法規與技術箝制人民的網路資訊自由。
根據華爾街日報,現在(2015.06)俄國更在國會中推動法案,正要通過一項更極致、難以判定是箝制資訊自由或是保障人權的被遺忘的權利。
俄國的Right to Be Forgotten, RtBF,與歐盟版有兩大差異:
這個法令正在俄國內外引起激辯,但眼下即將通過,並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您覺得俄國此法是為了維護隱私權,還是作為資訊自由的箝制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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