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Google搜尋新聞】復仇式性愛影片vs.被遺忘的權利 Right to be forgotten - 吳查理的自由聯想 ‧ Charlie Wu's free associ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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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

【Google搜尋新聞】復仇式性愛影片vs.被遺忘的權利 Right to be forgotten

Written by: 吳查理


本週(2015.06)為大家更新兩則關於搜尋引擎人權的相關消息。

  1. 分手後,前任情人復仇式張貼的性愛影片、相片,Google將提供申請表單,未來將可自Google的搜尋引擎中移除。


恭喜老爺,賀喜夫人,你主演的愛情動作片安全了!

Google公共政策部落格於上週(2015.06.19)宣布,接下來幾週,Google將推出一個線上表單,復仇式性愛紀錄的受害者提出申請,Google將會把這些搜尋結果Google search engine中移除。

雖然Google沒有厲害到把對方網站的檔案下架,但至少未來的交往對象(或未來老闆)上Google偷窺搜尋你的名字時,不會看到那些不堪回首的性愛紀錄囉~

表單連結將在近期釋出於Google公共政策部落格的貼文裡,有這個需求的朋友們(咳…),請密切注意這則貼文(如果你懶得follow它,我們也會更新在這篇文章裡面。那就…密切注意這裡吧!)



  1. 「被遺忘的權利」在俄國將以最嚴格的標準執行


繼去年歐盟通過被遺忘的權利」(Right to Be Forgotten, RtBF,裁決認可個人有權利要求Google、Yahoo、與Bing的搜尋引擎移除與個人相關的連結,以保障隱私,俄國則是逐漸步上中國的後塵,除了用法規與技術箝制人民的網路資訊自由

根據華爾街日報,現在(2015.06)俄國更在國會中推動法案,正要通過一項更極致、難以判定是箝制資訊自由或是保障人權被遺忘的權利

俄國的Right to Be Forgotten, RtBF,與歐盟版有兩大差異:

歐盟版:申請人必須提供連結,並說明該連結為什麼「不適當」、或「與自己無關」。
俄國版:不必提供連結,只要陳述他們想刪除什麼樣的訊息,即可要求刪除。

歐盟版:公眾人物因與公眾利益相關,不適用此法。
俄國版:公眾人物也適用。






這個法令正在俄國內外引起激辯,但眼下即將通過,並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您覺得俄國此法是為了維護隱私權,還是作為資訊自由的箝制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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